日記電影,電影日記

約120cm X 30cm影像裝置,無聲;照片、數位相框、底片。2010桃源創作獎,4月29日至5月23日,於桃園縣展演中心,歡迎參觀。



作品說明
作為一種時間性的想像,我嘗試在每一天極為類似的日常中製造某些因果關係,但又不明確說是以哪裡做為起點的電影蒙太奇;好比問我「該用什麼形式來寫日記(創作)?」,被車子輾過的底片、警察偷拍的照片,上下班的場景就這麼湊巧構成了這樣「如此平凡,卻又如此幸運」的有效劇情。面對來來往往的車輛,曝光失效可能只是「影像創作者」的悲涼,那等同於自己生活步調中某種抓不太到的「速差」,又尋求不同介面間交互指涉的可能。


話先說在前面
應該是要從一開始就在想到底要做怎樣的作品(或是自問:還有什麼作品好做?)說起,其實我有想過這世界不欠藝術家也不欠作品的時候,只好尋求某種「內化」(就是還是在講自己的意思),另一方面也透露出自己沒有在媒材上想特別努力的目標(不會畫畫和雕塑,比較有可能是(攝)影像方面的作品,當然還有數位方面),最後只好變成十分生活的解決自道,並具有平面與動態影像上的折衷導向。

既然自己的生活已經是影片的內容,所以我的特點(有常來拉特飯的人應該都知道),當然就必須拉高層次去談「我每天的生活–被紀錄–變成電影?–被銷毀」之間的關係,而如此理性的架構當中,剛好身首異處的底片意外透露出感性的層次(希望看得出來地上被輾過的底片具有某種無助或之類的感覺),最後,我想形容一種跟外界或是一般大眾某種連接不上的代溝(也就是影像上的速差,往往是那個別人認為影像又輕又薄沒有效用的東西),那樣平凡又奇怪的感覺,確實只有發生在底片意外曝光這樣如此私密事情的人身上才會知道。

如何去
桃園縣多功能展演中心位於桃園市中正路與南平路交叉口(看到朱立倫紅色大招牌下面就是了)為了佈展去了四次,一天去看場地不算扣掉,原本以為只要去半天而已,但就為了一面白牆多去了兩天;所以如果你要慢慢坐火車坐到桃園車站,然後往前走到前面統領百貨坐153和152都可,跟司機問一下坐到藝文特區啦,全票是十八塊別投錯了,桃園公車人少,差一塊司機都會抓包;或是開車到南崁交流到下,接經國路方向,可以在莊敬路右轉,到中正路左轉一下就到了,很快;騎車應該是要從輔大迴龍那邊到桃園,沒騎過,但朋友說不會很久,一個小時內。
也不是只推薦我自己的東西,當然還有其他三十幾件作品,也值得啦!


作品紀錄連結


留言

  1. 不知能不能給作品裡的速差如此解釋。

    "溢出的空白時間"

    作為一物種,時間的單位化永遠相悖人類潛在的天性。

    (想像一下,一隻猿猴因為快8點了而匆忙起床)。

    經過文明的馴化,我們知道一天等於24小時,如果必要,她還可以被切分

    成更小的單位。但總是有那麼一瞬間,貫性的時間從某一刻中溢了出來,

    那溢出的瞬間招喚出人的感性,只可惜那未免太短,也遙遠的令人感到陌

    生。



    為此,人們因為感應的無法捉摸,而感到神秘且若有所失。這樣的錯失等

    同於人與人,或人與物的微妙的際遇(或說不可度的命運)如此相似,以至

    於在平日裡的某些時刻產生,是不是巧合的遇上了什麼,或者錯過了什麼

    的幻想。



    而底片或記錄物,便是溢出當下的證人,只是,除當事人之外,他是噤聲

    不語,也不負說明責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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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ㄟ~寫得很好耶~早知道論述就給你寫(互捧?)



    巧合的部份希望變成自已的有效性啦

    (應該是這幾天有在思考自己的作品 好像有一種生活中的”巧合”存在)

    但在偶發藝術已經不是什麼新鮮事的狀態下

    我發覺我喜歡嘗試的,好像有想要去正視那些”巧合”

    希望能產生一種”不太透徹”的效果



    另外其實桃園縣文化局還不錯啦

    已經把作品都放在網路上了,還有作品自述

    http://www.emuseum.com.tw/site/exhibition/default.aspx?siteid=g300_ae_000110

    覺得不錯在去桃園看,或是覺得還好就在家看看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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