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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化雲林二日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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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北港不幸的晚餐選擇蒙上了一層陰影,但大致上來講還算順利;大蝦的加入,未見台中潮流普普新世代介入台北縣市低調老痛文藝圈可能會引發的衝突,反而為旅程中注入一股青春活力。一股未知界限(普普和低調的相會,不知會把團體帶往哪裡?)裡的活力,拼湊成「另一種」不規則的旅程版圖。 陰雨綿綿,第一天前往彰化八卦山風景區,就帶有一種「清明時節」的悲涼(感嘆時間),更增添風景區一旁南天宮裡的十八層地獄一種陰柔感性;剛踏入十八層地獄地獄被拙劣機關引發大蝦的尖叫劃破眾人之間某種的默契,卸除對十八層地獄想像的心房。尖叫的聲音比十八層地獄恐怖太多,意謂著不太靈光的假鬼、人偶已非某種歪斜的信仰或嚇人的警示,而變成在布幕的角落漏陷的發電機運作著一擺一擺的機械人偶等著讓觀眾「看好戲」心態,如何讓十八層地獄這表演更刺激已經跟「光怪陸離」無關。反而更像是當今科技產品:「如何讓人更便利?」這類話題,看十八層地獄的預期心態到後來都僅能在同一軸線中演進,並且是讓人不太感到意外的變化。 更可能是牽涉到場域的詮釋,廟方到底是將原本血統純正的廟改建成娛樂鬼屋?還是原本警世的道教系統就是鬼屋?緊鄰八卦山風景區後巷高低交錯的地形,不見超高大樓,映入眼簾是五六樓公寓和低矮鐵皮屋交錯的景致,約略可想見年節期間熱鬧風景區旁朝拜冷清十八層地獄廟方的消極心態。 十八層地獄消極嗎?萬萬想不到福興海岸邊的 貝殼廟 更是沒有未來般的消極,那邊的雨勢更大,風力猛,幾乎沒人的狀態,就像是被現代化人們遺忘,書本上的想像龍宮,旁邊工廠荒涼混雜感更有那種加工完成就丟棄的虛無,視覺誇張的裝飾、秘道、賣不去的紀念品和無人上門的小木屋餐廳兼養魚池,都昭示的某種「就這樣到老去」的「過渡」狀態,甚至就那麼過渡到永恆。廁所旁那群不斷哀嚎的鴨子,則真正屬於台灣的「 養鴨人家 」,有別於南斯拉夫庫斯杜立卡電影的動物大雜燴的幽默,這裡的被奴役的鴨子一貫如同陳界仁加工廠的灰,但悽厲叫聲取代了靜寞。 穿插工商服務一下:比比國中好同學家中開設的位於溪州,濁水溪北側的 北岸咖啡 ,擁有台式的庭園造景,中西餐廳混搭的內裝,價位中高,但用料和功夫紮實,一進去看到數張證照就知道我所言不假。 第二天早上先是受到地主邀請,親身走一趟溪州花卉博覽會,並領取印有縣長卓伯源的圖像日曆和題詩的馬克杯贈品,領取排隊的動作包含了對權力者嫌惡和地方鄉親的熱情交織,台灣家庭的拘謹卻又是某種鄉愁

身首異處的底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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飛機失事或是跳海的自殺者,屍體的意義,如同「天下父母心」的蕾蕾,代表著「復活」契機;十五個水桶七上八下的懸念,而我就像收屍一樣,帶著某種悲涼, 一一撿拾屍塊放入口袋的我,能說獲得些什麼嗎?縱使底片不是我的,但曝光的無效,在沿路各種垃圾殘骸中忽然找到碎爛底片,有一種不知道該如何定義的文本翻轉。 幸福路上,下班回家來往的車輛,將底片擠爆,撕裂成碎片後,就像爆炸四處散佈的屍塊在地圖上標示著,氣象和物理標誌著受力的落點,確實讓我想起Roger Hiorns的引擎和牛腦粉的某種追求機械極限的的作品,底片物質的脈絡,好像見證了生活裡那種抓不太到的速差 ,甚至喚起一種介面轉換的困難。

非常母親(Moth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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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最近上院線《非常母親》的後段劇本與剪接確實優秀,結尾也很不錯。但「影像」部份可以檢驗就是,如果有人有看過印象會發現,第一個鏡頭:就是媽媽在裡面切草藥看著店門口,到了後段這個鏡頭又再次出現的意思是,一開始的兒子,後段變成了警察,會如此重覆的鏡位,導演的用意我覺得是一種「記憶的邏輯」展現:在劇情上,前面的鏡頭充其量只是破題,後面那個鏡頭則是相當關鍵的一個轉折:兇手暗示,上承母親殺人結束,但其實是捎來兒子脫罪喜訊。然後母親切這個動作,意思是分心,心繫在切動作之外。而那個切的動作,放在後段讓我串起導演對物件細節描寫用心,但也曝露出除了「切」之外其他的物件(如高爾夫球、球干、手機、寶特瓶、針盒)或其他細膩描繪的動作,只是變成了情節的幫手,在怎樣都不能讓影像與物件提昇成另一個層次。 而「記憶的邏輯」是說,這樣重覆的安排可能是對於導演有更重要的用意,即使他在劇情外,後段的出現是某種喚回,表示著前面一連串事件的回歸,也更像是喚回影片一開始那個最初的記憶,像是把線性的歷史變成環狀的。但之所以它不能夠像《男孩看見血地獄》有一個「黑夜過了就變成白天」這樣「完整」,或是擁有一個「絕對」時間,《非常母親》反倒就是訴諸事件的巧合,變成一個操控之下的邏輯推演。 2. 不該直接談「理性的限度」,我的結論是把此片當成一個「懸疑電影」的狡獪騙局,包括前段地方性的粗獷與社會階級的部署,鋪陳著主題:「弱勢」的主角被冤枉,觀眾本來就帶有「一定無罪」的預期心理。而巧妙的將觀眾思考線索與母親同在的更大原因,除了本來被極度懷疑的兒子壞朋友,還有千辛萬苦請求最好律師幫忙,都不約而同地為這場騙局煽風點火,在沒有任何結果之後,為了繼續尋找證物,觀眾幾乎在這個時候是完全進入劇情融入母親的角色,也好不容易找到重要證物,再之後,情勢才整個逆轉。 但在懸疑片的框架之內,從迂腐警察吃案嫁禍談體制的荒謬(看似講求證據但卻是根本在惡搞),想要社會性地對照出監獄內的某種無辜和單純似乎太弱。反而在看似一連串爭辯「真理」的相互感擾的層層架構中,導演可以動手腳的地方其實就只有母親和兒子可以兩相對照。 3. 因為:警方前面說過了;而其他人物變成了完成這部「偽」冤枉懸疑電影的幫凶而已,不太能夠提供另一種「我們該相信什麼」另一種的觀點;比較特別的是,流浪漢的意義好像也是為了「最後」,無緣無故被火燒的房子,成了之後不會被警方調查的「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