臉上的疤痕
以前不知道怎麼了。 青春期那時候,臉上難免會長一堆痘痘。我就手很賤會去擠阿去壓阿,用的臉紅紅的,不管有沒有把痘痘擠好,總覺的很爽快,好像把不屬於身上的東西拿掉了。就好比無聊會去摳桌子下的口香糖跟牆壁上沒粘好的膠帶一樣。 我的皮膚真的不太好,手腳很乾,冬天會很癢。臉上卻很油,連痘痘都長的特別大顆,從剛蘊釀到收割完畢大概要兩三個禮拜,很久。尤其經歷中間旺盛期,壓下去都會很痛,紅腫的不像樣。這種特大痘痘一兩個月會來一次,來的時候已經有預感,但卻無法阻止(編按:小時候非常討厭為了青春痘去看醫生,不知道為什麼),就等他越來越大、越來越大,大到一個極限過去之後便開始枯萎、消散下去。現在想想,他可以說是一個依附在我臉上的生命,擁有著被主流社會排擠的邊緣性格,甚至連「主人」自己都不喜歡他了。 時過境遷,大痘痘在臉上已不復見。但因為痘痘冒盛、手賤、孤癖不看醫生之後,留下的疤痕跟粗大的毛孔,在今日就好像「他們」的遺物一樣,象徵了過去的歷史與繼承。說來矛盾,平常照鏡子,其實自已難免十分盼望如雜誌模特兒一樣有張平滑嫩白的肌膚。但這次在掃瞄完成之後,我把疤痕跟毛孔調的非常銳利,總覺得這是他應該有的樣子,必須銳利的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