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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近六點的早晨

今天因為某些原因到了早上還沒辦法睡覺但可以上網.很明顯的我是在別人的家裡用著別人的電腦沒錯.我在等待某個時間點然後要去做某件事.在等待的途中我漫無目的的網路上瀏覽. 瀏覽的順序依然是最近每次電腦上網的標準步驟:雅虎收信,公司交友網,我的布落格.這是最近一直如此的習慣.好像總是期待三個裡面會有些變化. 久沒有把布落格的最愛布落格一個個打開來看,發覺裡面依然是存在著我永遠也消化不完的資訊.互動藝術的.文學的.電影的.插畫的.音樂的.攝影的 ...好多好多的 我突然變得貪心想一次把所有的東西全都佔為已有,但應該要睡覺的我一點也沒有心思去吸收這些東西, 於是我不斷的在中間遊走.遊走..."[街頭藝術]==Grafik Battle Card" "RIP : 今村昌平 (Shohei Imamura) (1926 ~ 2006)""Beastie Boys’ Awesome; I Fuckin' Shot That!"... 很多很多的標題很多很多的連結在我不斷的腦中跳躍閃爍. 或許是混亂著,或許是想成為什麼,或許是孤獨著.孤獨著用著陌生的電腦,看著個個不認識的人的文章,照片,動畫,影片,好像每一個收到我生命的某一部份的收藏盒一樣,一個一個收好到某個部份. 完全不知道誰輕誰重的個各部份,看似分裂卻又緊緊相連的個體,吸引妳好像該成為什麼但不知道該怎麼做. 現在六點四十幾分,天已經亮了很久了,這個等待差不多快結束了,該去做那件事了.[你該會成為什麼的]在文章結束的最後一句話,我對自己說.

新莊大拜拜@flick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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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兩天拍了一些新莊大拜拜的照片,正巧放在新啟用的 flickr 上面。 在我有記憶以來,我們家的大拜拜一直在農曆的五月初一逐年不斷的進行。拜完之後通常會辦桌,就成了大人們社區親友的交際和小孩子群集玩樂的例行節目。 去念書那段期間,卻完全和這樣的活動隔絕,雖然聽說淡水清水祖廟辦的更加盛大,但始終沒有去恭逢其盛,因為總是狹隘的以為那是淡水自己的事。回家定居之後,正巧沒事又遇拜拜,發現隊伍好像有變短的取向,而且以前最愛看的流血乩童已不復見,但總的來說,整個感覺其實跟以前差不多,里鄰鄉親們都走出來,站在馬路旁邊拿著香等待隊伍的經過,小孩子們跑來跑去,年輕人則三七步的站著,我媽他們那一類的則是很誠心的在拜拜。而最大的改變居然是,我沒有拿香了,改拿數位相機。 為了慶祝flickr相簿的啟用,特地將此系列照片放上去,供網友們觀賞。並大部份採用英文說明,期待可以得到國外朋友的青睞XD。 my flick http://www.flickr.com/photos/notfind2001/

洗手_水、時間與人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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濃綢的汁液滋潤人體肌膚 半透明的水滴在空氣中蒸發 閃閃發亮

最後通告_520熱帶風情泳池比基尼派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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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家衛2046裡面提到[記憶是潮濕的] 盛夏燥熱的520 時空轉移變成了清涼養眼火熱噴血的泳池派對 本人榮幸的擔人此派對媒體宣傳的設計師 在沒有任何商業壓力之下 以潮濕的冰棒做為象徵符號 為炎熱的氣溫帶來清涼的歡愉

青春消逝

stars我的額外女友死了 聽stars的set yourself on fire,在移動的空間之中,彷彿看到青春的消逝。 或許Stars的音樂糅和了indie-rock的青春熱力,和過去美好記憶的優美旋律。那可是某個夏天的午後,或一個天氣很好的早晨。 是暑假常會有的天氣,燥熱,在陰影下會很涼。我在公車上、在捷運車廂中,身體在移動,時間在走,外面的走路的那個陌生人離我越來越遠。 坐公車的時候有一個女生遇到她高中的老師,兩人一直在聊關於以前的事,聊著聊著,女生看著公車的天花板晃動的吊環想著,「以前還發生過什麼事呢?」女生突然微笑了一下。那女生還算正,眉毛畫的有點粗,輔大的,她微笑了一下。 「以前還發生過什麼事?」 立志當一個電腦工程師、平面設計師、多媒體設計師、攝影師、電影導演、當代藝術家還是什麼?我騎車等紅燈的時候在想、在車陣中與其他機車保持相同速度時也在想,我的思考從超過的車子旁邊流過。記憶在消逝,青春在消逝。 [後記] 來自加拿大的stars的男女雙vocal搭配是一開始最吸引我的地方,其清新爽朗的曲式和旋律剛好出現在最近幾天坐公車的時間點上,於是有了上面這些東西 而聽說 小白兔 最近會代理他們的專輯,覺得不錯的可以去買買看XD 官網http://www.arts-crafts.ca/stars/

台北藝術博覽會大拜拜紀實

很久沒去的華山特區,如今規劃完善,不時看到許多男男男女在大草皮前面佇留談天,並利用公共裝置藝術來構圖拍照。可免費上網的休息室也有提供茶水跟文建會出的書可供閱讀,可以說是相當造福民眾。 不需要以太邊緣太曲高和寡的嚴苛眼光來看待這裡藝術跟藝文空間,這裡沒有太多憤怒的改革使命。原本在光華商場跟東區逛街購物的部份人潮,好像會順道來這走走,雖然常聽到,「這是藝術你不懂啦。」但宿命的來論定大眾參與的結果,這也就夠了。 在台北藝術博覽會,從進場撇見藝術家向會場抗議小孩子亂跑並亂摸藝術作品,並嗆聲說「以後千萬不要讓小孩子進來。」到一名男子對著觸碰螢幕的科技藝術問說,「這也是藝術嗎?」就知道事情很單純,這其實就跟每個月市貿人擠人的展覽一樣(人可能只有十分之一),只是名稱換成藝術而已。 但若向上觀察,以各畫廊的區域規劃跟名目來展覽的意圖,無非是想讓藝術作品推進藝術市場,從純粹觀賞變成收藏。演變成,一般親子伉儷、一般學生、藝術設計學生、藝術家策展人、品味名流,全部人都混雜在一起。藝術家創作靠策展人藝廊負責人成名,並買賣賺錢維生?名流收藏品味、藝術學生激發靈感、一般民眾提昇文化素養,好像藝術就是那麼回事。 所以當我們踏入經典展覽區,看到台灣、大陸各大藝廊紛紛出籠,並且以平面美術繪畫作品為主,上面大都標了價錢,我就猜「還蠻貴的哩,是誰會買這些畫?」。按奈不住,先跑到最感興趣的電子藝術展區,對於目前新科技媒材應用相當興盛的當代藝術來說,電子藝術區意外展出內容不多、驚喜也不多。錄像、互動科技、數位藝術都包含在裡面了,真的蠻少的,而且少了聲音、動力科技、科技裝置等平常會出現的創作形式。Douz&mille的一個錄像作品由殘破的物質跟符號交雜的炎熱午後,特效的運用有趣且耳目一新,這錄像類的作品也有在販賣,而且價格不匪,少說都要四五千塊,當時在想買來是不是DVD光碟一片,如果是這樣,買的人一定會覺得不值得,但機械複製的年代就是這樣。是不是這樣,獨一無二的作品就比較值錢呢?真是值得深思的問題阿。 緊接著來到富邦的藝術小餐車,話說富邦跟台新對當代藝術的推動不餘餘力,廣告也打的蠻兇的,提款機看到藝術相關報導都捨不得把卡插進去。商業跨界贊助藝術已經是常有的事,先不論最終目的是不是要將群眾導入商業,提供質量都不賴的作品,讓更多的人知道,已經是很好的事。像是富邦這次的小餐車18檔的「oh my deer」

只是個「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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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比公車坐過頭,起來的時候竟不知道自己身在何處。』 法國達頓兄弟的「孩子」,如同外界的傳言一般,精準又血淋淋的刻劃出我們這一代對時間的失落,對世代銜接的茫然,不知所措。 『那個很熟悉的灰色,跟我這邊很接近,天氣一直都沒好起來。』 我一直記得電影裡那個車開很快的快速道路,那個類似在台灣或許有個檳榔攤的省道。男女主角不約而同的在車道中間橫越、逃竄,我可能在那越過他們的其中一輛車上,但也有可能我就是跨越馬路的那個人。 公路旁的廢墟或農田或荒地是最不會有人會注意的地方,但主角把搶來錢藏在那裡。對了,連結台北的橋好像都是灰色的,橋下的水看不見底,卻可看到天空上的雲,男主角就藏在那邊,水很冷、很冰,就是不能被發現。 另外,好像在台北車站會跟人家要零錢的人最多,但就是沒有推著娃娃車那一種的。電影裡面的氣溫看起來比較冷一點,但總覺得跟沒有出太陽的台北很像。 『在暗處中販賣兒子,販賣自己。』 電影中在晃若迷宮中的黑暗之處進行著販賣嬰兒的交易,如同安哲「永遠的一天」裡販賣人口的橋段一樣陰暗,好比黑洞一般,頓時失去了身份。 比起電影的主角靠著偷竊、搶劫或販賣自己的兒子,來換取流行外套,跑車和喝酒等,爽就好的價值交換。我則是每天一成不變的上班打卡,以精力、時間和眼睛的健康來換取金錢,兩者一主流一邊緣的物質交換。我們都是享樂一代,不斷的把自己交換出去,再換一個新的自己回來。 後記 第一次接觸達頓兄弟是某年金馬影展的「兒子」,其手搖鏡跟拍劇烈晃動外加大量近到不能在近的特寫,殘酷冷眼的看待人性的矛盾、無奈、和在現實社會中奮力的掙扎,去年金馬看的「美麗羅賽塔」亦是如此。而「孩子」在鏡頭上「收斂」了許多,卻精確明快的描述年輕一代對社會的失落和感傷,並和身為「社會新鮮人」的我遙相呼應。

時尚義大利與當我愛上廉價(仿冒)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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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完當代藝術館的時尚義大利展的那天晚上,我買了一雙三百九的仿勃肯拖鞋。 時尚義大利延續著薇薇安威斯特伍的時尚藝術熱潮,兩者都熱切的呼喚著一般民眾逛街可以逛到美術館。這現象除了彰顯在此後現代的當下,藝術美感與時尚消費是如此的密不可分之外,我自己也意外的回憶起過去的時尚之路。 故事是這樣開始的,我跟不上大家國中訂制服和訂制褲的腳步,但到了高中總算可以明正言順的去西門丁制服街,去訂作一件又痞又炫的水洗絲制服褲。這時候的我總算是融入了同儕間的行列,也算是打開了時尚經驗的啟蒙。記得當時的服裝雜誌仍然以日本的men’s nono為主,GQ還剛引進台灣不久而已。同學們下課時常只能對雜誌上幾千幾萬塊的衣服乾瞪眼,實際上去買奈吉、銳步那幾個比較便宜的運動品牌,或esprint、blueway、net比較常見的中價位服裝。而我當時的課外服裝,其實還是非常彆扭的由姊姊或跟家人一起去買,這有一部份原因是因為自己生性孤癖,加上經濟條件不佳,所以很少跟同學們一起去逛街購物。不過這一切,到了專科階段竟變的完全不同。專科時期零用錢變多加上暑假打工,促使了自己時尚自由的能力。但不知道為什麼,我竟很少去大家常見的牌子那邊買衣服,而獨自去西門丁和東區的小店探險。那些小店雖然個性十足,但其實採貨的標準依然是來自歐美或日本雜誌。現在回想起來,我當時竟然會捨棄便宜的衣服不穿,去買自認為奇怪酷炫但比較貴的衣服。終究其原因應該都是只有一個,就是「不想跟別人一樣」。 「不想跟別人一樣」法則其實在時尚圈裡面是非常吊詭的,流行既是大眾之間的標準符號,但個人主張又想在大眾之間標新立異。一段流行時尚的矛盾和拉鋸就在我記憶之中徘徊不去。 退伍轉學進入大學之後,可能是專注於學業的緣故,服飾上開始趨於保守平淡,甚至一度以穿舊衣服度日。服裝預算漸漸轉向音樂、電影、書籍等藝文活動項目, 而漸漸也把衣服當作吃飯一樣,便宜又大碗是最佳選擇。當初老爸從大陸帶回來的仿冒品,也在這時候彌補了這段不太愛買衣服的空窗期。一直到最近,自己偶爾會去路邊那種亂七八糟的特賣會尋奇,買到便宜又不錯看的東西會高興的半天,是真的是假的都無所謂了。 今天下著大雨,我穿著老爸從大陸帶回來的偽紐巴倫慢跑鞋一腳踏在某專櫃前台階上與偷工減料的大陸工廠的水泥地面一樣的灰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