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忘了自己是誰,但又記起來自己誰。

正當前些日子「艋舺」在商業包裝與當地文化深耕上的拉鋸吵的沸沸湯湯,自己本來就不是具備那樣文化使命的製造者,也不是維護者,如此便於隔岸觀火,站穩中間偏左立場。但就算是partime插手軟調的美女雜誌也有它的「微型」和「虛構」責任,以致於即使是在擺著性感姿態女孩照片文字旁邊的虛構文字也開始追求美化的某種真實,而不是八卦般的虛擬;我看連布希亞萬萬都想不到,「那位流連夜店的女孩,已經開始記起來自己是誰了(對應:雜誌標題:夜深沈,忘了我是誰)」,這樣真誠的迴返意圖實在是讓我錯愕,堪稱擬像物的反撲。




model抱怨或痛罵亂寫, 所以以後寫稿請小心,試著把文章寫得有內容,美化,但又不要亂杜撰。

這邊不是在講一些抱怨的話,當然或許是帶著些許不爽的出發點,不過這一點都不重要,重點是,當我開始挪用,還預測這樣寫應該會很符合某種想像,夜店辣妹的想像,八卦雜誌的想像,還有我自己的想像(縱使我早就知道自己是,做自己的創作好像還不錯,但接別人的案子差到我自己都會嚇一跳),所以當真實的迴返告誡我,那個夜店一點也不墮落淫亂,甚至似乎沒什麼奇特的之處的時候,換來的竟是一股「虛構的道德挫敗」。



「挪用到病入膏肓就是已經寫不出任何完整的句子,完全都要靠谷歌搜尋來完成造句。」這提醒了我,文字的「原創」性,對我來講已經消失殆盡了(對應起碼影像上概念上我一直都在尋求原創),我能做的,就是把我念過的句子,甚至極大部份都是充滿聳動、言情、灑狗血的句子,拼裝起來,如同膚淺悲劇的轉折,我極大的功夫都在製造情節的轉折,直達膚淺又能打動人心之處。不管是「忘了他是誰還是忘了自己是誰」,當然以存在論調來說。看似挪用他者,卻又好像是映照自我。不管如何,當挪用已經是成為了另一個真實,而八卦雜誌的「封閉」結構不能夠溢出什麼(註);迴返另一個真實,反倒成了一個轉向契機。



(註)

除非有人搜尋到拉特飯部落格兩相對照;又舉例,昆丁的惡棍特工如提早放映四十年,挪用的意義又在於哪裡?搞不好裡面的卡漫對白還會被認真對待。

留言

  1. 台灣國際行為藝術節計畫展演 TIPAF:Theater Piece II

    這個可以去看看3/19(五)晚間

    http://www.glt.org.tw/schedule_in.php?sn=240



    然後3/21(日)看要踏青郊遊

    或者晚上看白目和重塑雕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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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喔對阿

    禮拜五那場可以看

    香菇跟老大應該也會去



    老大有說要去翡翠灣看蛇麼飛碟屋

    禮拜五在討論看看

    重塑雕像還蠻想看的

    差點忘了有這一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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